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拓展国际市场新空间。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构建更紧密、更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不断扩大朋友圈;加快“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推动规则标准软联通;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欧班列建设,构建中西部面向“一带一路”的贸易大通道。
以扩大中西部开放为重点促进区域开放平衡协调发展。加强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开放优势互补和相互促进,构建海陆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布局。深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潜力,推动其由开放洼地走向开放高地,积极承接加工贸易转移,培育全球加工制造基地;把发展数字贸易作为提升中西部开放水平和促进产业、贸易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
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都市圈为高地推动制度创新和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与高水平开放的互促机制和联动效应,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战略规划的协同开放。
以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开放为牵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服务业开放水平是增强产业竞争力和维护供应链安全的关键,要把推动数字技术、研发设计、医疗健康、文化教育等领域开放作为改善供给侧结构、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制造业转型和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支撑。同时,以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为目标提升制造业开放质量,提高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水平,吸引跨国公司研发设计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等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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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强开放创新合作推动自主创新。支持头部企业构建全球创新平台,引导我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链,大力发展研发、工业设计、跨境电商等各类数字化平台,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组合全球创新资源;以产业链供应链为依托构建开放的创新链,尤其要注重发挥外资企业在技术引进中的独特优势、在构建全球创新链中的黏合剂作用、在组合全球创新要素中的内引外联作用,与发达国家构建以产业链供应链为纽带的技术合作新模式;建立吸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的绿色通道机制,完善在薪酬待遇、长期居住、子女入学、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重点对标CPTPP规则加快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推动货物贸易提质增效、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数字贸易超前布局,“引进来”与“走出去”相互促进。在贸易方面,继续降低货物贸易关税水平,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在投资方面,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继续压缩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逐步取消合资、国籍等强制要求和歧视性待遇,切实做到准入准营,加强国际化争端解决机制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切实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的先行先试作用和制度集成优势,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对标CPTPP规则进行开放压力测试,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建设并发挥引导作用。截至2022年3月我国已同26个国家签订19个自由贸易协定(FTA),应积极扩大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尤其要扩大与发达国家的自贸区建设,继续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落地,按照高标准规则打造自贸区升级版,着力构建面向全球的自贸区网络,与世界共享我国开放发展成果。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贸易安排是驱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两个轮子。要坚定不移维护WTO多边机制的核心价值,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支持WTO改革;在G20、APEC、金砖国家等多边平台中发挥建设性作用,支持IMF、世界银行发挥协调作用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推动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谈判进程;RCEP是我国参与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对于我国拓展面向东亚东南亚的区域产业链体系具有战略作用,同时为我国加入CPTPP奠定规制改革基础,应积极推进实施并发挥主导作用。
统筹开放发展与安全。充分考虑疫情与地缘政治冲突影响叠加等因素可能引发的经济、金融、贸易冲击及网络攻击、数据泄漏、粮食能源危机等风险,加快完善顶层设计,健全风险预警监测防控体系,出台有力有效的反制措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人民安全、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数据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海外资产安全等。扩大石油、矿产等能源资源进口储备,完善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尤其要注重防范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