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系统如何运行的?
答:按照预设逻辑控制,系统监视运行数据,发生异常进行报警,预设温度报警感应装置,触发设置的报警温度,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系统具有分级(分四级)预警功能,该四级预警分别对应动力火灾发展过程中的潜伏期、预警期、报警器和明火期。
其中,一级预警为系统内部使用级别(不外报);二级预警为高灵敏度的气体传感器探测到“热失控气体浓度”异常或烟雾传感器探测到“可见烟”时的预警级别;三级预警为多传感器(气体、烟雾和温度)复合判断异常时的预警级别;四级预警为在二、三级预警前提下,温度传感器探测到“温度特征值”异常并具有明显上升趋势时的预警级别。
此外,温度作为单一条件也可实现系统预警;
“手动启动”功能是指在“手动开关”被按下后的十分钟内,任一探测器装置级别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时启动灭火器;“自动启动”功能是由四级预警实现。
保护区采用无管网灭火装置进行保护。灭火系统有自动启动和手动启动两种控制方式。紧急情况发生故障时,若自动灭火消防系统启动失败,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可手动启动消防系统。
另外:集装储能系统配套了消火栓灭火系统的接口,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消火栓没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