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8-EN2FFR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23年 第3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部制定了《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2月13日
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总则
(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成投产的,从事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的独立法人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二)本规范条件中的再制造是指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对旧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1788-EN2FFR 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生产过程,再制造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1788-EN2FFR
二、基本要求
(一)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其施工建设应满足规范化设计要求。
(二)企业不得位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湿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企业应具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0年)。
(四)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
(五)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1788-EN2FFR 应能够出具近三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企业按实际经营期限提供相关材料,下同)。
三、再制造能力
(一)企业应配备再制造相关的生产和检验检测设备,具备拆解清洗、无损探伤、检测评估、加工集成、性能检验检测等能力。鼓励应用智能化、数字化装备,采用节能、环保、高效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开展再制造。
(二)企业应制定规范、完整的质量检验标准,在旧件入厂、生产过程、产品出厂等各环节关键控制点开展质量检测。
(三)企业应具有开展再制造工艺技术研究的团队,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1788-EN2FFR 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每年研发费用应不低于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3%。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独立或联合建设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
(五)企业应具有与再制造相关的技术专利或取得技术专利授权,且三年内未出现过侵权行为。
四、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
(一)企业应加强再制造生产管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企业应具有合法合规可持续的旧件来源,建立旧件管理制度,鼓励与原型新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化回收拆解企业开展合作。
(三)企业应建立再制造产品生产管理台账,具有完整的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相关记录可追溯、可查询。
(四)企业应在再制造产品显著位置标识其为再制造产品。
(五)企业应具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保障规章制度,配备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设施。